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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9   点击数:
关于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试卷是课程考核的重要载体,是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评估重点查阅的原始材料。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命题质量,强化试卷评阅规范,完善试卷保管工作,根据学校质量监控工作安排,现就开展 2021-2022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 年 9 月 10 日-10 月 17 日。
二、督查范围
各学院近三次期末考试试卷。
三、组织领导
组 长:樊相宇
副组长:柳国勇
成 员:校级督导及相关专家
四、督查安排
(一)学院自查(9 月 10 日-9 月 23 日)  
由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对学院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全面自查,对照《试卷质量标准》(附件 1)找出问题并进行整改,形成自评报告,报告中要体现近三次试卷的成绩分析和上年度试卷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通过校园网数字门户“规划处管理系统”填报试卷督查系统。自评报告需由院长签字确认后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二)学校督查(9 月 24 日-9 月 30 日)  
学校聘请相应学科的专家,组成督查小组,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网上督查。督查专家登录网络督查系统查看资料,就命题部分撰写督查意见并打分。第二阶段:现场督查。在网络督查的基础上,现场抽查试卷评阅、试卷分析、保管情况,并就网络督查疑惑问题进行质询。抽查当日学院要保证抽查样卷数量及内容完整,所有试卷集中摆放。为达到互相学习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反馈问题的目的,原则上要求受检学院教学院长、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及课程负责人到场。

(三)总结反馈(10 月 8 日-15 日)

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督查和数据收集,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体研判学院试卷工作,撰写督查总结,反馈督查意见,并发布督查结论。

五、材料提交
(一)自查报告  
各学院在自查(请参照《自评表》附件 2)的基础上,以课程为单位从期末考试试卷整体情况、自查概况、存在问题、解决
措施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
(二)支撑材料  

1.学院总体材料

最近三次学院考试工作安排、命题要求、阅卷要求等相关文件或规定。

2.抽查试卷材料

开课计划、教学大纲、命题通知书、试卷命题审批表、空白样卷、标准答案、试卷分析等提供抽查课程近三次相关材料。

支撑材料由学院电子化后上传系统,无需纸质,同样材料无需重复上传。
六、结果运用
(一)抽查结果反馈。专家组对督查试卷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反馈给相关学院同时抄送教务处。
(二)督查问题整改。各学院依据《试卷质量标准》(附件1),参考专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确保在下一学期试卷督查中相关问题得以解决。
联 系 人:刘爱会 毕玉婷
联系电话:85892530
QQ 号:731809703
附件:1.试卷质量标准
2.自评表(模板)
3.支撑材料电子化要求
4.试卷专项督查工作联系人
5.期末试卷阅卷要求
西安翻译学院办公室
2021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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