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试卷是课程考核的重要载体,是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评估重点查阅的原始材料。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命
题质量,强化试卷评阅规范,完善试卷保管工作,根据学校质量监控工作安排,现就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专项督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 年 4 月 13 日-5 月 16 日。
二、督查范围
各二级学院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
三、组织领导
组 长:齐玉水
副组长:吴连书
成 员:校级督导及相关专家
四、督查安排
(一)二级学院自查(4 月 13 日-4 月 25 日)
由学院组织专业负责人及专业骨干教师对 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全面自查,对照《试卷质量标准》(附件 1)找出问题并进行整改,形成自评报告,报告中要体现近三次试卷、成绩分析和上年度试卷督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通过校园网数字门户“规划处管理系统”填报试卷督查系统。自评报告需由院长签字确认后报发展规划处质量督导科备案。
(二)学校督查(4 月 26 日-5 月 9 日)
学校聘请相应学科的专家,组成督查小组,在各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网上督查。督查专家登录网络督查系统查看资料,就命题部分撰写督查意见并打分。第二阶段:现场督查。在网络督查的基础上,现场抽查试卷评阅、试卷分析、保管情况,并就网络督查疑惑问题进行质询。抽查当日学院要保证抽查样卷数量及内容完整,所有试卷集中摆放。为达到互相学习交流、及时了解情况、反馈问题的目的,要求受检学院教学院长到场。
(三)总结反馈(5 月 10 日-16 日)
经过以上两个阶段的督查和数据收集,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总体研判学院试卷工作,撰写督查总结,反馈督查意见,并发布督查结论。
五、材料提交
(一)自查报告
各二级学院在自查(请参照《自评表》附件 2)的基础上,以课程为单位从期末考试试卷整体情况、自查概况、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
(二)支撑材料
1.二级学院总体材料
学院考试工作安排、命题要求、阅卷要求、试卷分析等相关文件或规定。
2.抽查试卷材料
开课计划、教学大纲、命题通知书、试卷命题审批表、空白样卷、标准答案、试卷分析(提供该课程近三次)、课程成绩分
析(提供该课程近三次)等相关材料。支撑材料由学院电子化后上传系统,无需纸质,同样材料无需重复上传。
六、结果运用
(一)抽查结果反馈。专家组对督查试卷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相应建议,反馈给相关学院同时抄送教务处。
(二)督察问题整改。各学院依据《试卷质量标准》,参考专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确保在下一学期试卷督查中相关问题得以解决。
联 系 人:刘爱会 柳国勇
联系电话:85892530
QQ 号:731809703
附件:1. 试卷质量标准
2. 自评表(模板)
3.支撑材料电子化要求
4.试卷专项督查工作联系人
西安翻译学院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