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正确处理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等重大关系。
教育强国建设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发展总体水平跨入世界中上国家行列。但是,从教育大国迈向教育强国依然任重道远,仍需在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等方面下功夫。教育强国建设要行稳致远,必须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和战略属性。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的关系,本质上是国计与民生的关系,是提升教育质量与促进教育公平的关系,二者都至关重要,需要统筹兼顾,不可偏废。教育要提升质量、追求卓越,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改革发展必须紧紧围绕国家战略目标,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有力支撑国家战略,积极应对国际竞争,不断提升我国国际地位,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实现国家战略目标,要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教育以育人为本,同时也具有强大的科技功能,高校是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主阵地。教育、科技、人才具有内在一致性和相互支撑性,教育要为国家发展作出卓越的人才贡献和科技贡献,自主培养中国式现代化所需的各类人才,并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教育要更加公平、缩小差距,更好地满足民生需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育公平是建设教育强国的内在要求,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教育满足民生需求,着力点和着重点是提供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事关个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而义务教育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首要组成部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城乡整体发展、加快校际均衡发展、保障群体公平发展等,是未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任务。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具体标准,切实改善办学硬件和软件条件。同时,要精准摸排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特困学生,更加关注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不良行为学生,加强教育保障和关爱保护,把有教无类与因材施教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教育的平等性公平、补偿性公平和差异性公平。此外,还要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享有受教育的机会,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支撑国家战略和满足民生需求是内在统一的,要牢牢把握教育的三大属性,在教育规划编制和教育资源配置中处理好二者关系,使二者相得益彰、互相促进。知识学习主要体现为智育,“五育”并举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全面发展要以知识学习为基础。知识不仅蕴含着人类对于自然、社会和人的认识,也饱含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审美创造和劳动教育等内容。知识学习主要体现为智育,但又不限于智育,不能把知识学习与全面发展对立起来,不能把智育与“五育”并举对立起来。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对知识学习进行过于简单化、应试化的处理,把知识学习窄化为知识点学习甚至考点记诵,就弱化了知识学习的认知功能,更消减了知识学习对于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促进功能。各级各类教育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顽瘴痼疾,改进知识学习的方式,增强知识学习的综合性和实践性,从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培养学生内在兴趣,帮助学生树立远大志向,增强内生动力,提升综合素质,从片面发展走向全面发展。为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内容丰富,必须抓住重点,实现重点发展,亦即在全面发展中突出21世纪核心素养的培育。21世纪是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国际组织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相继提出核心素养框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发展中国特色世界先进水平的优质教育,强调制定覆盖全学段、体现世界先进水平、符合不同层次类型教育特点的教育质量标准,明确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要求。核心素养包括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交流能力、合作能力、自主发展素养和数字素养等,充分体现了全面发展中重点发展的要求。在科技创新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的背景下,我国要把创新能力作为学生核心素养的核心予以重点培育。处理好知识学习和全面发展的关系,是深刻把握学生学习规律的重要体现。我国教育在培养目标上应该从片面发展走向全面发展,从“分数挂帅”走向“创新为王”。培养人才是教育的基本职能。培养人才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对于人才规模数量、结构和质量的客观要求,要处理好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的关系。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环境。人才培养要考虑并满足社会需要,否则会导致教育结构与产业结构错位,既影响毕业生就业,又影响产业升级,出现“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的结构性矛盾,于国于民不利。不能关起门来办教育,要跳出教育看教育、办教育,将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产学研结合,在满足社会需要中实现教育和人才的社会价值,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使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协调一致。人才培养涉及规模数量、结构和质量问题,其中,结构和质量是主要问题。要系统分析我国各方面人才发展趋势及缺口状况,有的放矢地培养国家所需人才,既要培养科技人才,也要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人才。当前,要重点培养拔尖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要优化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体系结构,使得人才在规模数量、结构和质量等方面适应经济转型升级要求,尤其是先进制造业发展需求,提高科技类学科和专业所占比例,重点优化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阶段的学科专业设置,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生物医药等战略重点,有力推动优势和战略产业快速发展,深度推进教育链与科技链、人才链、产业链有机融合。要处理好培养人才和满足社会需要的关系,全面提升教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扎实推动教育强国建设。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是对立统一关系,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规范有序是指教育有秩序。教育秩序是一定的教育行为方式的固定形式,是对教育行为的偶然性、任意性、情绪化的超越和否定,包括教育教学秩序、教育从业者工作秩序和教育管理秩序等。没有这些秩序,教育工作就混乱无序,就无从开展,教育效率、教育公平、教育效能等更是无从谈起。但是,教育秩序有消极与积极之分,教育治理现代化所追求的秩序,是充分参与、充满活力的积极教育秩序。教育强国建设,要处理好秩序与发展的关系、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的关系,教育治理现代化要致力于实现秩序与发展的对接。从教育大国到教育强国是一个系统性跃升和质变,必须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处理好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的关系,一是完善学校管理体系,提升依法治教和管理水平,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加强校园环境管理、食堂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尤其是实验室管理,等等,有效防范化解学校各种安全风险;二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破除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添动力、增活力,推进管办评分离,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焕发师生包括工作活力、学习活力在内的生命活力,让广大教师潜心育人、大胆探索,让广大学生朝气蓬勃、追逐梦想。规范有序和激发活力是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规范有序是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前提,活力迸发是学校教育健康发展的应有状态。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关系,实质上是教育的本土化与国际化、民族性与国际性的关系。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既要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又要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国情,我国的现行社会制度、社会发展阶段也不同于西方,中国的事情必须按照中国的特点、中国的实际办,教育也不例外。中国有独特的教育传统和教育国情,面临独特的教育问题及其社会背景,西方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未必适合我们,因此,需要探索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路径和方法。但是,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不是关起门来办教育,而是在把牢正确方向和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以平等自信的心态打开国门办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借鉴国外教育的一切先进经验,有效利用世界一流教育资源和创新要素,不断提升我国教育的自主培养能力。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是互促互惠的关系,要不断加强同世界各国教育的互容、互鉴、互通。不仅要引进来,还要走出去,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传播中国经验,增强中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是处理好扎根中国大地和借鉴国际经验关系的应有态度。